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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

来源:网络  作者:大连遗产继承纠纷律师徐红梅  时间:2018-08-02

     如果只要求分割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虽然我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了继承权的诉讼时效(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但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但当事人诉请要求分割遗产实际上行使的是共有物分割请求权,而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属于基于物权产生的请求权,根据现行法律的诉讼时效规定,物权纠纷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

  也就是说适用诉讼时效的继承权纠纷应作限制性解释,主要指对继承人资格存在异议的纠纷案件,应将仅要求分割遗产的继承纠纷排除在外。当然,若案件不仅仅涉及遗产分割还涉及到继承人资格的确定等内容,也是适用诉讼时效的。

  正是基于《物权法》的规定对《继承法》规定的诉讼时效造成的上述冲击,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中明确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未分割,各继承人均未表示放弃继承,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应视为均已接受继承,遗产属各继承人共同共有;当事人诉请享有继承权,主张分割遗产的纠纷案件,应参照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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