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7条的规定,
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未提出超过仲裁申请期间的抗辩,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实体裁决后,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又以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如果在仲裁阶段没有提过仲裁时效,到诉讼阶段再提过时效,是不会胜诉的,法院不会支持的。
Z
C
来源:原创 作者:大连劳动争议律师徐红梅 时间:2017-09-18
依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7条的规定,
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未提出超过仲裁申请期间的抗辩,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实体裁决后,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又以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如果在仲裁阶段没有提过仲裁时效,到诉讼阶段再提过时效,是不会胜诉的,法院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