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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岁骑电动车被撞受伤的,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来源:网络  作者:大连开发区交通事故律师  时间:2022-08-18

在交通拥堵、油价上涨、停车困难等因素影响下

电动车等短途代步工具的保有量越来越大
方便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安全隐患
根据法律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那么
未成年人违反规定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若发生交通事故
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基本案情


2021年底,晚自习放学后,15岁的魏某骑电动自行车带着13岁的弟弟回家,在横穿一条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不幸与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魏某多处骨折,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20余万元,后经鉴定,魏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勘查后认定,高某未及时采取制动措施,魏某未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且疏于观察,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魏某监护人认为未成年人不应该担责,且儿子受伤严重,高某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双方协商未果后,魏某诉至徐州铜山法院,要求高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6万元。


法院裁判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本案中魏某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了法律规定,具有过错。根据公安机关的事故责任认定、双方的车辆情况、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认定被告高某承担原告魏某损失60%的赔偿责任。

法官解读


当前中学生选择骑行电动车出行的较多,未成年人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差,安全意识相对较弱,而电动车速度较快,危险性较高。家长不能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就可以无视规则和法律的存在,任意妄为,一旦因孩子的违规出现交通事故,不仅担责还有可能伤及孩子生命健康!家长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教育和严格管理孩子遵守交通法规。

来源:马秀丽 法官


徐红梅律师,大连市优秀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系辽宁省首批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辽宁省首批劳动法专业律师。辽宁省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

     徐律师现就职于辽宁信德律师事务所20044月至今一直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曾任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法律顾问8年。徐红梅律师有着近30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工作作风严谨,思维敏捷,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业务实操能力。

  徐律师主要办理离婚、遗产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劳动争议、劳动工伤认定及待遇、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刑事辩护等案件的诉讼、非诉讼业务。十几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几百件。曾参与多个企业人员优化和减裁员方案制定和处置。

 

     执业证号:1210220051155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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