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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是否y有效

来源:原创  作者:大连遗产继承纠纷律师  时间:2017-12-27

 

《继承法》第十七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如果是危机情况下,口头订立的遗嘱是有效的,是否属于危机情况,主张遗嘱有效的一方应该予以举证。

  律师建议: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分为 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形式,立遗嘱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遗嘱,同时可采取视频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避免因遗嘱订立不规范而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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