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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可以推翻吗?

来源:原创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徐红梅  时间:2017-10-16

问:徐律师,我和我妻子协议离婚了,离婚协议已经签完字了,但是我们还没有去办理离婚,现在我有些后悔,想再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

徐律师回复:完全可以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你完全可以反悔,重新与你的妻子协议,如果协议不成,可以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这个协议是附条件的协议,只有协议离婚才有效,如果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不能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充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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