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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的子女,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来源:原创  作者:大连离婚律师徐红梅  时间:2017-09-21

问:我已满18周岁,校读书,我父母离婚了,离婚协议只写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可我现在还在读书,我没有经济来源,我还可以要求我父亲继续支付抚养费吗?


徐律师回复:你不可以在要求你的父亲给你支付抚养费了。

 理由如下: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对于何为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作为一名已成年的大学生,并不存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其无权要求父亲继续支付抚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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