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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7-04

  同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是非“法定”的,没有法律保障,如果在同居关系期间出现子女抚养纠纷,应该怎么解决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处理了解。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处理

  不满两周岁原则上跟随女方生活(特殊情况除外)取得子女抚养监护权,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以及其他必要性费用;

  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者每月20%-30%可适当提高或减少,没有固定收入以当地公布年人均收入20%-30%,可要求一次性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虽然你们没有结婚,但并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由男女任意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知道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案例

  李某(离异)、陈某(离异),李某和前夫生育有一子,离婚时判决给前夫抚养。陈某和前妻也生育有一子,离婚时,判决归陈某抚养。双方离婚之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不久即同居,由于双方了解不深,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在同居期间生育一女。由于没有领取结婚证,因此孩子属于计划外生育,上户口成了问题。而孩子一天天长大,马上就要上小学了,所以李某想尽早给孩子上户口,而陈某百帮推托,不予配合,并扬言如果让孩子的户口上在陈某那里上,李某应该支付6万元给陈某作为孩子上户口的补偿。因此,双方经常为此事吵架。李某实在无奈,只好带着孩子出来租房子生活,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解除同居关系;二、孩子的抚养权归李某所有,由陈某支付抚养费用。

  争议焦点

  本案双方争议最大的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本案的难点

  由于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而陈某有稳定的收入、有固定的住所,无论是收入、还是居住条件都比李某好。

  律师对策

  为此,首先,律师为李某收据了相关的孩子现一直随李某生活的并生活的快乐的证据。其次,开庭当日,带孩子到法庭和陈某见面。由于陈某平时并不关爱孩子,因此,孩子惧怕陈某,并一直躲着李某的身后,寻求李某的保护。其三,陈某和前妻所生的孩子现在有陈某抚养,而李某目前并没有其他孩子随其共同生活。

  成功的结果

  经过多方的努力,虽然李某没有固定的居所,没有固定的收入,但除了物质上的条件不如陈某,李某创造了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争取了孩子的抚养权。

  为此,本案取得了完全的成功。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孩子的抚养权归李某,陈某每月支付700元的抚养费用到孩子18周岁成年为止,如果有一期没有支付,李某可以申请法院一次性强制执行剩余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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