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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有诉讼时效吗?

来源:网络  作者:徐红梅  时间:2017-03-15

    被继承人去世几年,继承人不能要求分割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但是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2016年11月30日)25.条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未分割,各继承人均未表示放弃继承,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应视为均已接受继承,;当事人诉请享有继承权、主张分割遗产的纠纷案件,应参照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2016年的民事审判纪要看,继承权是没有时效限制的,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遗产便属各继承人共同共有,这时各个继承人对遗产就是共同共有人,属于物权纠纷,是无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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