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如何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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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红梅
  • 2017-01-20

  很多交通事故中,车主与驾驶者是分开的,也就是说驾驶者并非是车主。那么此时,对于车主来讲,其是否需要承担一部分交通事故责任呢?又该如何来承担这个赔偿责任呢?

  (1)、自己责任

  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雇主责任

  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九条予以确定。

  (3)、连带责任

  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三条予以确定。

  (4)、不承担责任

  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5)、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6)、补偿责任

  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受害人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一并作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确定案件的责任承担人。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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