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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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红梅
  • 2016-12-15

  对于死者合法所有的财产,在其身后一般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但要是继承人表明自己放弃继承权的,则就不能继承该遗产。往往放弃遗产继承权需要办理相应的公证,那么这个公证是如何办理的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附: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格式

  声明人:×××,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我祖籍××××××,我父亲×××于××××年死亡,我父亲×××与母亲×××在×××××××××有房产一套,现我声明,对我父亲×××的遗产,我自愿放弃继承权。

  声明人:×××(签名)

  年 月 日

  四、财产继承权是什么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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