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结婚四年竟无夫妻之实,刘峰的忍耐换来的不是妻子的回心转意,而是要求离婚的起诉书,心里极度不平衡的刘峰最终决定不要妻子要彩礼。日前,经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调解,原告李娟返还被告刘峰5000元彩礼,二人夫妻关系解除。 2000年12月,李娟与刘峰登记结婚,但是新婚燕尔的两人并没有象正常夫妻一样恩爱甜蜜,李娟经常借故跑回娘家,偶尔回来一次,也是天黑就走,即使不走,要么和衣而睡,要么与丈夫床和沙发各睡一处。起初,丈夫刘峰还以为是妻子害羞,想着以后日子还长着呢,也没有声张,但后来,刘峰一挨近李娟,李娟不是大喊大叫,就是乱踢乱抓,甚至用死来威胁,搞得刘峰又是尴尬,又是无奈。瞅着娶了媳妇仍然打看光棍的儿子,父母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竟愁出病来。独守空房的挂名丈夫在四年的漫长等待中,等来了妻子离婚的诉状。 花了上万元的彩礼,结婚四年,从未过过一次夫妻生活,现在妻子还要离婚,刘峰心里失去了平衡,“妻子可以不要,彩礼不能不退”,刘峰向法庭提出了让妻子退彩礼的请求。 法庭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然结婚已达四年,但双方未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据此,原告应当返还彩礼。经法庭主持调解,原、被告达成李娟返还刘峰彩礼5000元,夫妻关系解除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