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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夫妻名下各自拥有一套单室房产,男方名下一辆汽车,现育有子女一名,2周岁。 女方经济独立,赚钱养家养孩子。 男方经济无法够男方一人花销,每个月在家吃饭不超过10顿,不与孩子沟通。女方生孩子时男方说要下楼睡觉,医院找不到人签字。生孩子时婆家无一人出席,仅办周岁时回来办席收钱只后走人,孩子2周岁仅见过爷爷奶奶一面,婆家从没有打过一个电话想见孩子想视频。 男方现在瓷砖店有固定收入每月2600-3000,名下一个公司注册法人,做装修的。女方不清楚男方真正的收入。在女方要求男方关爱孩子和拿生活开销的抚养孩子情况下,说努力尽量一个月拿1000元。男方曾经在女方孕期帮忙把房产出租,与中介签合同时写自己的名字和银行卡,并没有交出房屋出租费,直到有天提出女方卖房被女方拒绝并到中介强制改回自己名字和银行卡。 女方为公司职员有固定收入,每月到手6000-7000左右,主要开销为家庭生活开销和孩子开销。 现因男方以及男方家庭亲情家庭关系淡薄,多次和他谈话想改变对孩子的态度,没有任何改变,看到孩子讨好爸爸,想寻求父爱,心如刀割,请律师帮助,如果离婚,怎样可以为孩子争取合法利益。

你好,离婚,父亲需要支付抚养费,收入的20-30%。其他就没有什么了

时间:2018-06-14 回复律师:徐红梅 咨询热线:135-91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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